- 郑少华;王慧;
<正>近年来,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15年《环境保护法》的修订~①、2017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正~②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正,~③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不过,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却面临着种种难以想象的阻挠。比如,在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案~④、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平潭县流水镇人民政府、平潭县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⑤和重庆两
2019年06期 v.36;No.156 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4K] [下载次数:62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1 ] - 郑少华;
<正>主持人语:随着国家海洋经济战略的不断推进,海洋环境将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是国家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中建立完善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至关重要。我国较早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但是旧的法律显然难以满足当下的实际需要,为此,国家需要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该吸收我国环境治理领域中的成功经验,比如,明文规定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一方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被视为保护海洋环境的一个重要制度选项,有助于改善我国当下不容乐观的海洋环境;另一方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困境重重,法院面对海洋环境公
2019年06期 v.36;No.156 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61K] [下载次数:2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张继峰;
<正>一、荣成伟伯案的案情及其法律问题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研究所")以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伟伯")、王文波、何延青等人破坏环境为由,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青岛海事法院)认为,本案系针对破坏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认为自然之友研究所不是提起本案诉讼的适格主体,对其起诉依法应予以驳回。
2019年06期 v.36;No.156 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6K] [下载次数:43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崔金星;
<正>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着力于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统一了污染物排放监管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城乡生态保护与修复职责,其主管机构和职能的整合与重组力度均超过了以往。这一方面奠定了今后较长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格局与体制安排,另一方面也通过主管部门职责调整、功能变迁、制度整合、能力提升等环节,揭开了我国新一轮生态
2019年06期 v.36;No.156 9-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2K] [下载次数:28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黄晶;张晓东;
<正>党的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概念并将其作为执政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海洋环境作为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党的使命宗旨和国计民生。而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船舶运力不断增长,海上发生船舶漏油事故后燃油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海洋,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以石油类污染物为例,由船舶引起的污染比例高达45%,[1]船舶造成的污染已成为海洋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海事部门作为水上安全与防污染主管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
2019年06期 v.36;No.156 12-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8K] [下载次数:3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张婧;
<正>随着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的不断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正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污染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较之陆地生态环境更为脆弱,其修复和改善所需成本和代价更高,因此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多方位保护成为了迫切需要。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通常引起国家、社会以及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因此涉及海洋环境公益的案件占比例逐年增长。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逐渐成为了惩处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必要途径和有力法律武器。现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相关制度以及司法解释
2019年06期 v.36;No.156 15-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8K] [下载次数:30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王慧如;段孝翔;
<正>近年来,我国各地海洋经济迅猛发展,但随之带来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迫在眉睫。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生态环境部,将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在生态环境部职责范围内。机构改革后,作为承接更多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在后续的海洋环境执法中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执法专业性不足、执法权力边界不清、监管职责不明等,而且在执法实践中必然会遇到海洋环境污染事件
2019年06期 v.36;No.156 20-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3K] [下载次数:36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李龙飞;
<正>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海洋国土有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底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大对海洋环境的保全和保护是我国需要面对的重要任务。[1]军队作为国家及人民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在我国社会中承担着众多任务,其中军队对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作用就彰显了其重要机能。为加大对海洋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行为的规制,我国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任务在我国相关立法中被多次提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这一
2019年06期 v.36;No.156 23-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0K] [下载次数:19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殷文瑞;
<正>海洋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军事价值。进入21世纪以来,沿岸国家纷纷重视海洋的开发和利用,我国也加快了向海洋进军的步伐。然而,由于海洋管理的滞后,海洋开发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海洋渔业资源衰弱、海水水质污染、海洋生态恶化等问题,同时,与周边国家的岛屿争端频发,海洋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海洋"内忧外患"之际,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随后在机构改革中,海警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其职能也随之发生重大改变
2019年06期 v.36;No.156 28-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3K] [下载次数:72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 - 陆建华;姜彩云;
<正>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国家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的要求,加之社会大众更加关注海洋强国建设,更加向往"碧海蓝天"的美好生活,这些都对海洋资源管控、海洋环境执法提出更高要求,粗放用海、污染用海将被严格执法。在中央与地方海上执法的"二元化"模式下,海洋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主体是谁,如何开展执法工作,如何进行有效衔接,都是需要认真探讨的实践问题。近年来,以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警局的机构调整和改革为牵引,整个海洋行政执法体系正进行着
2019年06期 v.36;No.156 32-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3K] [下载次数:6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樊华中;
<正>众所周知,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多公里,海岛岸线1.4万多公里,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300万平方公里。①海洋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保护海洋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离不开通过公益诉讼参与保护海洋工作。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依法对海洋环境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法律监督,对于行政机关未能及时正确承担执法责任而产生的危害海洋环境建设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对海洋
2019年06期 v.36;No.156 3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5K] [下载次数:32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魏士超;
<正>在当下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下,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起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引起了广泛关注,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不完善,针对海洋环境保护有单独的立法,且法条与现有《环境保护法》条文有一定的冲突,使得环保组织难以参与此类案件。在2018年3月22日,"两高"出台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①正式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这一司法解释的出炉,有望摆脱目前环保组织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较为艰难的处境
2019年06期 v.36;No.156 40-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0K] [下载次数:39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刘伊娜;
<正>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粤民终263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环保组织重庆两江志愿者服务发展中心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具有该案诉讼主体资格,撤销一审民事裁定,并指定一审法院审理。这份裁定的作出,引起了环保组织的广泛关注。该案是重庆两江志愿者服务发展中心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两家环保组织针对广东三家镍企非法倾倒、堆填废渣致红树林死亡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下简称"红树林案"),但一审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属于海洋环境民事公
2019年06期 v.36;No.156 45-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2K] [下载次数:39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冯静茹;
<正>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已初步成形,2017年7月1日修订生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普通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内容,为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①然而,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问题上,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系列争议,尤其是关于社会组织是否有权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
2019年06期 v.36;No.156 49-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2K] [下载次数:37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